西藏投入7193万元加强边境法庭建设
12月26日,我区法院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拉萨市召开。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共受理案件86260件,同比增长31.75%,审限内结案率达91.68%,全区法官人均结案70.34件,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次吉
守护好神圣国土、建设好幸福家园,确保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固若金汤,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宇彦介绍,今年以来,我区法院带头做服务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的推动者,创新涉边司法举措,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21个边境县法院办结各类案件7124件;在边贸互市点及口岸设立巡回办案点,加强诉讼引导,服务边贸纠纷解决,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602件,推动高水准边境口岸建设。同时,为加强边境法庭建设,我区投入资金7193万元,大力加强边境法庭基础设施、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分批、分级、分期创建固边兴边富民示范法庭33个。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特别是边境法院和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不懈服务强边固边,依法妥善处理边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大跨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有力服务保障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促进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何锐刚说。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全区法院带头做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先行者,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持续长期全面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266件,同比增长9.2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89%。
带头做服务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的护航者,审结民商事案件40969件,同比增长31.3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62%。同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建立涉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与区妇联等6家单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依法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4234件。
带头做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的建设者,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262件,同比增长12.39%。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依法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综合运用民事赔偿、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与公安、检察、环资行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依法能动履职,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堵塞漏洞,推动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新闻+
我区法院全面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防线
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判处罚金210余万元
日前,西藏自治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在拉萨召开。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介绍,长期以来,全区法院坚持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94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210余万元,旨在以严肃、严厉、严格的刑事处罚,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认罪认罚和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补种复绿、义务劳动的15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人依法判处缓刑,引导其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修复生态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关注,为妥善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全区法院坚持民事审判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高效审理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涉耕地、林地承包、供水供电等合同纠纷案件,涉生态、清洁能源等工程建设民事纠纷案件共141件,规范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行为,有效促进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高颜值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的高价值转化。
同时,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6件,约58亩土地恢复原有用途,拆除违建房屋面积600余平方米,依法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草原、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补充执法功能,审结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共判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赔偿各类自然资源价值损失45万余元,补种苗木400余株,劳务代偿管护林木、巡山累计时长60个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索娜吉表示,“今年9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立司法服务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涉南北山绿化工程纠纷案件调处化解工作组织领导。截至10月31日,拉萨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南北山绿化工程审判执行案件190件,审执结182件,大部分纠纷案件已得到妥善化解。”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