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发厅】拉萨第六轮“冬游西藏”奖励(补助)来啦
为进一步拓宽拉萨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和扩大,根据自治区旅发厅发布的关于《第六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优惠政策实施方案》,12月20日,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发布拉萨市落实自治区第六轮“冬游西藏”促进旅游市场奖励(补助)实施细则。
本轮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15日
奖励(补助)对象
旅游景区(寺庙景区除外),星级酒店、金银铜家庭旅馆、丙级民宿,旅游运输企业。
资金来源
A级旅游景区(寺庙景区、布达拉宫景区、罗布林卡景区除外)、非A级重点旅游景区纳木措景区奖励(补助)资金由属地县(区)、功能园区本级财政解决。
星级酒店、金银铜家庭旅馆和丙级民宿奖励补助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旅游运输企业奖励补助资金自治区承担60%、地(市)承担40%。由拉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向自治区交通部门及本级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奖励补助政策
对旅游景区奖励(补助)
A级旅游景区: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景区游客人数,按照淡季门票价格总额进行全额补贴。
非A级重点旅游景区纳木措景区: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景区游客人数,按照淡季门票价格总额进行全额补贴。
注:游客统计不包含组团社和地接社导游、司机、陪同人员。
对星级酒店、金银铜家庭旅馆、丙级民宿奖励(补助)
五星级酒店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第1名10万元。
四星级酒店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前3名,每家奖励8万元。
三星级酒店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前3名,每家奖励6万元。
二星级酒店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第1名4万元。
金、银、铜家庭旅馆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前3名,每家奖励4万元。
丙级民宿执行淡季价格,按照接待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客房数排名,奖励(补助)第1名4万元。
对旅游运输企业奖励(补助)
具有旅游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客运价格按照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执行旅游淡季价格。其中自治区承担60%、地(市)承担40%,实施细则及具体事宜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申报材料、时间、程序与审批
2024年4月30日前,申报奖励(补助)单位应按程序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旅游景区申报材料
A级旅游景区:根据“冬游西藏”活动时间正常经营的A级旅游景区,申报材料由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西藏旅游景区协会进行二审,二审合格后由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名单在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予以兑现。
申报所需材料: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②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登记统计信息及游客信息相关凭证,国外旅游团队需提供《旅藏确认函》复印件;③景区门票税务凭证;④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⑤承诺书。
非A级重点旅游景区纳木措景区:根据“冬游西藏”活动时间正常经营,申报材料由当雄县文旅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当雄县文旅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当雄县文旅局官方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当雄县文旅局予以兑现。
申报所需材料: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②区外散客及旅游团队参观登记统计信息及游客信息相关凭证,国外旅游团队需提供《旅藏确认函》复印件;③景区门票税务凭证;④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⑤承诺书。
星级酒店、金银铜家庭旅馆和丙级民宿
申报材料由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拉萨市旅游行政部门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名单在拉萨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拉萨市旅游行政部门予以兑现。
申报所需材料: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②区外入住游客住宿登记信息;③承诺书;④属地县(区)文旅局、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旅游运输企业
旅游运输企业申报资料提交本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自治区承担60%由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函达自治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地(市)承担40%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函达本级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申报所需材料: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与旅行社签订的团队包车(租车)合同(协议);④旅游车辆派遣单;⑤驾驶员证照;⑥旅游车辆运营资质;⑦缴税凭证;⑧其他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