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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雪域税苑

李海霞
2023年02月04日09:48 |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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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颁布施行,到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擘画的“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宏伟蓝图,在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职能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依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以民族大团结促进税收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干事创业

共唱民族团结进步之歌

“妈妈生病住院时,他一直跑前跑后帮忙。还帮我找工作,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中,一直很照顾我们,真的非常感谢他。”2020年,家住拉萨市当雄县的顿珠卓玛一家从那曲搬迁到拉萨后,就与昌斌相识,由此开启了一段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

昌斌是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任,他始终将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奉为准则,也身体力行践行这一信念。“我只是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希望能帮到他们。”

在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乃至整个税务系统,民族团结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生活中他们时刻铭记民族团结。工作上,更是聚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目标,不断锤炼本领。目前,西藏税务系统共有在职干部1991人,是一个由汉、藏、满、蒙、苗、土家等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其中少数民族干部占比59.47%。他们分布在252个税务机构,服务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为更好服务于民族地区工作大局、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注重在急难险重中识别人才,选派优秀干部到吃劲岗位、重要岗位、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挂职任职,参加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重点任务、重大课题、专项工作。全区税务系统先后有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自治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模范集体;4人被评为全国、自治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模范个人。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归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全区税务系统始终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意识,立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一着眼点和着力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使得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就像石榴籽一样抱成团、聚成团,绽放出了绚丽多彩的民族团结之花。

暖心服务让老年人办税缴费无障碍、不折腾。图片由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提供

聚焦主责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之基

党员干部与各民族纳税人缴费人打成一片、融为一体,不断夯实民族团结之基——这是江孜县税务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西藏税务系统民族团结工作的缩影。

江孜县税务局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充分依托“江孜宗山抗英精神”这一载体,通过创新党建活动,加深干部职工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联系。

办税大厅作为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是体现服务理念和民族团结工作成果的展示台。江孜县税务局在这里了设立民族团结先锋岗和为民服务台,安排藏汉双语通的税务干部开展流畅双语服务,让沟通无障碍。“每次来办业务,这里的工作人员都非常贴心。”来江孜县税务局办业务的群众对此赞不绝口。

“民族团结工作是我们共同努力奋斗的事,税费征管是我们的主责主业,我们把服务的重点放在各民族纳税人、缴费人的疑难愁盼上,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提供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的前提条件下,实现税收收入的最大增长,为各民族共同富裕奠基。”江孜县税务局副局长普潘多说。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江孜县税务局一样,全区税务系统,始终立足实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把握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持续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群体,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坚持税收宣传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宣传部署同频共振、同向聚合,持续开展基层调研、专题宣讲,利用各类信息渠道,进行宣传。并聘请“时代楷模”卓嘎、央宗姐妹为“税法宣传形象大使”,创新打造“卓玛说税”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服务平台,坚持藏汉双语宣传,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障碍,让税收优惠直达市场主体。

此外,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更是深入落实办实事项目。2012以来,全系统累计选派1427名干部投入到驻村工作,实施产业项目、办实事项目100余个,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自筹资金1000余万元,建成了一大批“造血”产业项目,有力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增强了农牧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为纳税缴费人进行政策宣传。图片由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提供

党建引领

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之力

2022年4月,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党建文化室分别被命名为2021年度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区税务系统累计有24个集体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其中市(地)级22个,县级2个;11名个人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国家级1个,市(地)级10个。

一直以来,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立足于税务部门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创建全过程,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和统筹落实民族团结工作日常事务,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部门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格局。

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辅导。图片由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提供

“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牢牢把握新时代西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西藏工作的新方位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新时代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研究谋划税收工作,结合税务机关职能定位,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赋予税收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积极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本职担当作为。”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曹杰锋表示,“同时,不断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之魂;压实维稳责任,擎起民族团结进步之旗;服务经济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之基;倾情带队炼兵,绽放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一直以来,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既通过有形、有感、有效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彰显税收职能,推动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富裕进程;又在争做国家财力的坚定保障者、宏观调控的高效执行者、国家战略的忠实服务者的具体行动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起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税务力量。下一步工作中,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将继续坚持以机关带系统,深化“云上党建、协作党建、心中党建”创建载体,深入巩固和拓展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成果,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谱写新时代西藏民族团结新篇章!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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