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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十年来西藏市场主体增长3.48倍

央金卓玛 拉吉
2022年10月16日09:27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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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经营者在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上申领营业执照。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成长的“沃土”。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先后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网通办”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市场服务,群众创业难点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市场主体数量得以快速增长。十年来,我区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9月底,我区市场主体达到43.3万户,注册资本达21560.6亿元。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 

  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2014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确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至今,我区按照“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对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前置审批事项从226项减少为35项,压缩85%。2018年,在拉萨经开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同年在全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106项涉企证照改革事项有序实施。2021年,按照中央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23项实施分类改革,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03项,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目前我区已实现“三十三证合一”。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简化登记程序,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2019年9月底,我区已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税务等部门,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以前听人说,即使是开一家小卖部,办证路上都要跑好多地方,来回好几趟,在自己亲身经历后,才发现并非如此。”近期,萌生创业想法的高校毕业生次旺多吉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惊喜地发现,在阿里地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一对一”的指导下,他仅填写了一套材料,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网通办”“智能审批”

  不断提升全程电子化水平

  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拉萨市城关区、达孜区、柳梧新区等地陆续启用企业智能审批一体机、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智能终端,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即申即办即批”。“按照自助机上的操作指引,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了身份校验、人脸识别、数据采集等步骤,很快就提交了登记信息,就可打印出一张通过智能审批的营业执照,不用去窗口排队,真是太方便了!”办理营业执照的王先生说。如今的自助终端切实提升了办事效率,实现了政务服务自助化、便民化、高效化。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一门一窗一次”服务,将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三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业务与公共服务向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实现市场监管业务“一窗”无差别办理;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23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异地在线办理;试点开展线下“全区通办”,打破登记注册地域管辖限制,实现“异地办、就近办、快速办”。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商事制度改革拓展至准入、准营和退出各个环节,实现准入、准营、退出“同步提速”。针对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不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海关等多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提高市场“新陈代谢”效率。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简易注销程序已经成为企业退出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水平

  十年来,这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激发了大众的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我区市场主体数量较2012年增长了3.48倍,截至2022年9月底,我区市场主体达到43.3万户,注册资本21560.6亿元。蓬勃发展的市场主体,成为我区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稳定就业的中坚力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的应用。

  同时,西藏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精简登记材料;加强名称登记管理,提高企业名称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大住所与经营地址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便利市场主体开展电子档案外网查询,促进信息共享。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同时,提升登记注册服务水平,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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