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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愁盼|西藏网友咨询医保住院报销费用比例 官方详实回应

2022年02月23日14:31 |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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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拉萨2月23日电 (吴雨仁)日前,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我是西藏在职职工,于2020年7月份休产假期间骨折,在眉县中医医院住院,产生住院费用9700多,报销为何自付金额达到1900多?我住的医院是二级甲等,但是报销却是区外三级医院?想问下报销金额及比例是否有问题。特此咨询,望回复为盼!”【留言原文链接】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回复截图

收到留言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进行了详实回复。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您在眉县中医医院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9719.93元,按照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782.87元,个人负担1923.86元,包括:1.自费费用937.06元(三个目录外项目817.74元+乙类药品自付10%+耗材自付2%)。2.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3.垫付段内剔除统筹基金支付外剩余586.8元。2021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上线之前,系统无法提取区外医院等级,故按照《拉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中“参保人员因病需要区外(区内)转诊转院治疗的,按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执行”之规定,您住院起付线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2021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上线之前,原有系统功能单一,暂时无法实现“一站式”结算。对于暂未实现系统结算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约定,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资账号及联系电话等资料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有疑问,可致电0891-6609967咨询(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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