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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格桑平措决定逮捕

2021年10月20日17:16 | 来源:西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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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原区委书记格桑平措(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格桑平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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