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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组织开展三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姚闻
2021年10月04日21:58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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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区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和信访局等9部门启动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类房地产企业全面纳入监管。结合市场秩序整治,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经纪(中介)机构、(房地产)估价、(房产)测绘、住房租赁等在内的6类房地产企业,须按要求将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业绩信息及党建工作等主动录入房地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有信息变更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首次明确将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或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自然人,以及区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区内营销的纳入行政监管。

  4个领域被列为整治重点。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违规建设、延期交房和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房屋买卖领域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捂盘借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变相涨价、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住房租赁领域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和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克扣租金押金、暴力驱逐租户、“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等问题;物业服务领域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制度、巧立名目乱收费、侵占或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问题。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确定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包括但可不限于上述4个领域。

  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区党委网信办等9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推动、督导检查、联合执法和成效评估等。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深入落实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结合日常抽查、执法检查、案件处理、舆情处置和意见征集等,有效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统一公开发布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土地拍卖、信贷融资、行政审批、企业选聘、征信监管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对违约失信、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和直接责任人,依法清出市场。

(责编:旦增卓色、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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