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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谢伟
2021年06月30日10:50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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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曲市色尼区是那曲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藏北的交通枢纽,平均海拔4527米,居住着藏族、汉族、回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31个民族。

  近年来,色尼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和“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等重要指示精神,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抓手,致力于铸牢色尼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狠抓各项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使民族团结之花在色尼大地越开越艳,处处涌动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动人影像。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过程中,色尼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民族团结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为色尼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色尼区通过制作400余份《色尼区民族团结学习材料汇编》,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提供了详实材料;为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制作了2万份民族团结宣传海报,发放到户,并依托“3月法制宣传月”“6月法制宣传周”“8月传统赛马节”“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等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标语等途径,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各类宣传活动,共组织宣传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4万余份,让群众维护民族团结意识得到加强和提高,增强了“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懂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的民族团结观念,使各族群众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在具体实践中,色尼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载体,创建了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现了以示范单位为引领,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形成了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色尼区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推进民族团结的各项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表彰活动。自2012年以来共表彰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个人国家级1人,自治区级11人、市级13人,县级140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自治区级4个,市级10个,县级80个。特别是2019年度,色尼区共表彰模范集体10个和模范个人15人,推荐市级3个模范集体和4个模范个人。晋美江村作为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的表彰,色尼区作为模范集体受到自治区的表彰。如今,在色尼区形成了人人争当先进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

  色尼区区委书记李东充满信心地说:“在那曲市的坚强领导和色尼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下一步,我们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完成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为色尼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编:次仁罗布、吴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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