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12315平台建设 西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2020年03月15日11:0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原标题:强化12315平台建设 西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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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家杰(右二)在12315指挥中心督导疫情防控消费投诉工作。

  2019年,西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化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履职尽责,强化沟通融合,不断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从衣食住行入手回应群众期盼,积极探索推动线上线下同一标准监管执法,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打牢维权基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全面推进12315平台建设作为强化维权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工作,按照总局部署及自治区政府要求,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在2019年4月底完成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整合”工作,实现了12315一号对外。通过建立12315统一的消费维权热线,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渠道。

  继续强化12315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工作。将日常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与重要节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和维稳值班紧密结合,发挥12315消费投诉站点维权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9年全年,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数据)14475件,其中:咨询10298件,占总量的71% ;投诉2965件,占总量20.5%;举报1197件,占总量8.3%;其中受理涉及电商(网络)消费的投诉举报228件。已办结14157件,办结率97%。投诉涉及争议金额486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84万元。

  加大维权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多措并举,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工作。下发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藏市监办〔2019〕73号),围绕“五线整合”、加大投诉受理转办及诉转案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消费维权任务要求。及时调整了自治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了联席会议年度重点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网店等重点场所,突出食品、饮品、农资、服装、家用电器、汽车等重点产品,严格市场监管,落实产品质量抽检、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以及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等制度规定,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工作,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全年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8件,案件总值21.43万元,罚没金额26.19万元。

  2020年1月至3月4日,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数据)2154件,已办结2088件,办结率96.9%。其中:咨询1459件,全部办结;投诉291件,已办结258件,办结率88.6%;举报404件,已办结371件,办结率91.8%。投诉涉及争议金额 107.1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88万元。同时,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2月2日至3月4日),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累计受理涉及口罩、消毒产品、大米、蔬菜等涉嫌涨价、售假等咨询投诉举报354件,已办结323件,办结率91.2%。其中咨询117件,全部办结,举报237件,已办结206件,办结率86.9%,为有效防控疫情及维护市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组织开展2019“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2019年“3·15”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围绕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答记者问、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文艺联演、开设专版专栏、发布警示提示、公布典型案例、现场受理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消法》《电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全国12315平台及12315热线,集中解读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和制度,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西藏电视台“高原新闻眼”等媒体合作举办了消费维权专题节目。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邀请西藏电视台、拉萨电视台、西藏广播频道、拉萨广播频道、西藏商报、拉萨晚报等组成的媒体宣传团对各分局、县(区)局开展“五进”普法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通过今日头条、抖音两个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关注人数达1831658人次;并在今日头条号共发布3篇文章,推荐量1.2万,阅读量2224人次,评论144人次,点赞88人次。日喀则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举行了“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与日喀则电视台合作拍摄消费维权专题片,通过西藏日报发布了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设立宣传咨询点34个,散发各类消费维权宣传资料39040份,悬挂横幅和发布LED显示屏标语750条次,接受群众咨询2791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27起,办结投诉127起,争议金额13.0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5万元。

  探索消费维权新途径,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围绕加强消费环境建设,通过强化行政约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公益维权短信、公布典型案例、播放12315公益广告及老年宣传教育片、开展城市消费满意度测评,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期间山南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山南报、微山南等媒体,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全市消费投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经营者的投诉信息、处罚信息、经营者的诚信度以及侵权区域、侵权类型、侵权风险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行政约谈近30次,播放(发布)公益广告、维权短信、消费警示提示、典型案例等近280条(个)次,开展城市满意度测评4次,进一步丰富了消费维权的载体和内容,为放心消费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西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持续健康增长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围绕大力整合建设12315执法体系,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调处、侵权案件查办、消费警示提示、消费投诉公示以及放心消费创建等重点工作,不断建立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治理能力,为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版图文均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责编:聂蓉蓉、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