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試行)》
2026年07月28日09:07 | 來源: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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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自治區黨委社會工作部聯合自治區民政廳出台《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社會組織負責人規范履職劃出制度邊界,有效織密常態化監管防線,筑牢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制度根基。
《辦法》以黨管干部、黨管人才與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自主選人用人相統一為導向,聚焦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包括學會、研究會、聯合會、促進會等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負責人提名、審核、選舉、履職、監督、退出及名譽職務設置等關鍵環節作出系統規范,構建起科學完善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選人用人管理制度體系。
《辦法》著眼負責人選育管用全鏈條,明確擬任負責人人選基本任職條件和有關要求,對違紀違法、失信失范、違規兼職等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從嚴劃定任職年齡、連任屆數、親屬回避、公職人員兼職等紅線,破解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管理層人員任職無序、監管寬鬆等突出問題。細化名譽職務設立要求和報批流程,明確任職資格、產生程序與權責邊界,杜絕借名譽職務規避監管、變相任職。明確包括名譽職務在內的負責人退出標准及流程,打通不適宜任職人員常態化退出路徑,構建起進退有序、能上能下的良性治理格局。
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負責人是把握行業方向、推動社會組織規范運行、提質發展的“領頭羊”。近年來,西藏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改革持續縱深推進,各類社會組織在搭建政企橋梁、優化營商環境、賦能產業發展、服務經營主體、規范行業秩序、參與基層治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薛翔煒 楊小娟)
(責編:郝潔、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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