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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邊壩縣人民檢察院

精准監督虛擬貨幣轉移贓款案

2026年06月29日09:41 | 來源: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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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邊壩縣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一起移送起訴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中,敏銳發現犯罪嫌疑人行為可能構成電信網絡詐騙共犯,迅速啟動立案監督程序,成功督促公安機關對遺漏的詐騙犯罪事實立案偵查,有力打擊了利用虛擬貨幣轉移電詐贓款的新型犯罪。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以杜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移送邊壩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發現:杜某某通過葉某某明確認識到“Telegram”聊天群中的“阿豪”“阿文”等人系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杜某某仍借用他人銀行卡接收被騙錢款,並使用“火幣”交易軟件將贓款兌換為USDT幣(泰達幣),存入詐騙團伙指定的虛擬貨幣地址,協助完成贓款轉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一)》規定:“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幫助轉移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共同犯罪論處。”杜某某后端轉換贓款時已確知對方為電詐團伙,其行為已超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范疇,依法應認定為詐騙罪的共犯。但公安機關僅以掩隱罪移送,未對詐騙共犯事實立案查處。

邊壩縣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立案監督程序,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通知立案書》。公安機關收到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杜某某涉嫌詐騙罪部分補充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悉,本案是邊壩縣人民檢察院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深化綜合履職的又一實踐。通過細致審查、准確適用法律、及時監督立案,實現了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全鏈條”打擊,防止了罪名降格處理,彰顯了檢察機關在打擊新型網絡犯罪中的監督韌性與責任擔當。(趙文慧)

(責編:郝潔、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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