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生態司法“組合拳”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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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年來,那曲市各級法院立足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戰略定位,聚焦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從嚴整治,依托刑事追訴與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並行機制,構建“刑事追責+違法所得追繳+生態原位修復+公開賠禮道歉”全鏈條閉環處置體系,相關案件發案量穩步回落,源頭管控與基層普法落地見效,書寫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司法答卷。
針對青藏高原生態脆弱、高寒植被恢復周期長、修復難度大的地域特點,那曲法院優先採用原地生態修復方案,確保每一起破壞環境資源案件都能做到追責到位、修復到位、教育到位。
在索縣審結的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中,三名被告人因採挖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大花紅景天,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人均系當地農牧民,受自身文化水平限制存在法律認知盲區誤區,錯誤認為山間野生草藥可隨意採挖、售賣。案件審理過程中,三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足額賠付了生態功能損失價值7.4萬余元,並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法院在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同時,重點督促生態修復措施的落地。這一案例,正是那曲法院推行“全鏈條閉環處置”的生動寫照——從刑事追責到損失賠償,從公開道歉到后續生態恢復,環環相扣,不留盲區。
司法審判與普法教育深度融合,是那曲市各級法院的鮮明特色。在比如縣,一起涉及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的公開審理,吸引了人大代表、鄉鎮工作人員、護林員等60余人旁聽,兩被告人分別獲八個月、一年三個月刑期,並全額賠償了野生動物資源損失2.4萬元。巴青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非法採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邀請縣直部門、鄉鎮、村“兩委”相關人員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0余人旁聽。
通過“庭審+普法+警示教育”模式現場釋法,那曲市各級法院彰顯了司法護航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的堅定立場,將生態保護的理念播撒到基層干部群眾心中。不僅如此,那曲法院還以世界環境日等普法宣傳日為契機,面向牧區群眾開展資源與環保法治宣講,引導轄區群眾從不懂法、無意識違法,轉變為知法、守法、主動護綠。
據悉,下一步,那曲市各級法院將對標“十五五”生態文明建設部署,立足審判職能,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廣泛凝聚守護高原生態的社會合力,以高質量司法持續助力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創建目標。(汪純 趙書彬 萬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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