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實施辦法7月1日起實施
2026年04月07日09:16 | 來源: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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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自今年7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保障范圍覆蓋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三大行業,涉及美團、滴滴、順豐、貨拉拉等十多家平台企業。該保障費用全部由平台企業承擔,勞動者個人無需繳費,實現“零負擔”參保。
《辦法》明確,若平台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導致職業傷害保障費中斷繳費或欠費期間,新就業形態人員發生職業傷害的,其醫療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待遇等全部由平台企業承擔,並將依照社會保險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處理。
在保障待遇方面,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涵蓋醫療康復、傷殘補助、死亡撫恤三大類。其中,醫療費用由保障基金全額列支,勞動者治療期間可享受生活保障費﹔傷殘待遇按1至10級分級發放,1至4級傷殘人員可領取傷殘津貼﹔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補助金(標准為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及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同時,政策實行高效便捷的“一鍵報案”機制:平台企業需主動識別異常訂單並報案,勞動者也可在事故發生后30個工作日內直接申請認定。事實清楚的案件7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結,一般案件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結論。(李梅英 卓瑪七林)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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