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古草原上的“楓橋經驗”——
他們把法治寫進牧民賬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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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措美縣哲古司法所門口,一個焦急的身影在來回踱步——益西拉姆攥著一張揉皺的用工証明,手心裡全是汗。
幾個月前,她在某個工地干了整整一個月的活。老板對她說兩天后結工錢,但過了十幾個“兩天”也沒動靜。擱以前,她只能在家裡干著急,盼著老板快結清工資。但這一次,聽村裡人說“司法所的‘楓橋經驗’現在管這個”,她就來了。
15天后,工錢到賬了。
“我到現在也沒搞懂啥叫‘楓橋經驗’。”她說,“但我知道這能幫我拿到工錢。”
在哲古鎮,像益西拉姆這樣的事,過去往往難以解決。海拔4600多米的草原上,牧民居住分散,基層治理曾是個“毛線球”,矛盾怎麼解、法律怎麼用,沒人真正說得清。
“楓橋經驗”這詞兒,哲古司法所所長黃玉元以前隻在文件裡見過。上世紀60年代浙江諸暨那個小鎮的治理經驗——“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聽著好,可搬到高原上,怎麼落地?沒人知道。
2025年春天,哲古司法所決定啟動新時代“楓橋式司法所”創建工作。但黃玉元清楚,照搬文件不行,“楓橋經驗”要想扎根在哲古草原,得先接地氣。
第一步是“開門”。開放日當天,30多人擠進司法所院子——人大代表、村“兩委”干部、群眾代表、律師、調解員等。工作人員領著他們看了一圈: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馨和萬家”調解室、法治閱覽室、“碼上調解”二維碼、法治積分超市。
“這個超市干嘛的?”有人問。“學法攢積分,攢夠了能換東西。”工作人員指著一排貨架,保溫飯盒、高壓鍋等,都貼著積分標簽。
最惹人注目的是一塊牌子——“需求收集—現場解答—后續跟進”。工作人員解釋,這叫全鏈條機制,過去是群眾找上門,現在是把門打開,讓問題進得來、有人管、有回音。
開門還不夠,他們還把“楓橋經驗”往村裡送。2025年,哲古司法所推出“群眾點單—司法所‘上菜’—效果評單”模式。先走村入戶摸清群眾“想吃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基礎菜”,《山南市農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是“地方特色菜”,勞動維權、婚姻糾紛則是“自選菜”。
“菜單”印出來,送到村裡。宗宗村的央宗第一次聽說時半信半疑:“我點了單,真有人來?”
她點了一道“農民工工資支付”。隨后,司法所的人帶著《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上門,拿著她的務工單據,一條一條講:什麼証據有效、什麼時候該起訴、找哪個部門投訴。她聽得仔細,最后問:“你們這個,能不能少收點錢?”
工作人員笑了:“阿佳,這是國家給咱的政策,不收錢。”
自那之后,村裡人開始信了。有人問贍養,有人問合同,有人問電信詐騙。兩個月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專程來回訪。“阿佳,上次講過的還記得嗎?”央宗笑著從櫃子裡翻出一個塑料袋,裡面整整齊齊放著用工合同復印件、一張寫滿電話號碼的紙條,還有一本翻舊了的普法小冊子。“管用,我兒子說,現如今我比他還懂法。”
學法只是開始,真正讓群眾信服的,是矛盾有人管、問題能解決。“楓橋經驗”說到底,是讓矛盾不出村。在哲古,矛盾在牧民家的賬本裡、在草場糾紛的爭吵裡、在工地欠薪的無奈裡。
“老百姓要的是一個公道,不是一張判決書。”黃玉元說。2025年,哲古司法所共受理矛盾糾紛18起,成功調解18起,群眾滿意度100%﹔開展普法宣講80場次,覆蓋群眾4000人次。
2025年12月,消息傳來——措美縣哲古司法所獲評第二批西藏自治區新時代“楓橋式司法所”。全區隻有25個,哲古是其中之一。
黃玉元那天沒開慶祝會,照常下鄉。“楓橋經驗”這塊牌子挂上了,活兒才剛開始。
2026年3月的哲古鎮,天氣依舊寒冷,但陽光明媚。
益西拉姆收好那張用工証明,准備出門。司法所上次告訴她,要辦一場普法宣講,專門講合同和欠薪的,她打算去聽一聽。
她迎著陽光,走向宣講點——那裡,法治正像青稞一樣,在高原上生根發芽。
如今,在海拔4600多米的哲古草原,“楓橋經驗”不再是文件裡的一個詞兒,它變成了一本“菜單”、一張聯系卡、一次敲門、一句“有事打電話”﹔它變成了一種和糌粑、酥油茶一樣,可以隨身帶著、隨時拿出來用的東西。(武沛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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