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精准施策關愛保護流動兒童
為給流動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近日,自治區民政廳等21家單位和部門聯合出台《西藏自治區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一舉措既體現了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流動兒童群體的高度重視,也是對國家相關政策的積極響應與落實。
據了解,《實施方案》依據民政部等21家單位和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的通知》,立足本地實際制定出台,共分為五個部分,涵蓋總體要求、核心舉措及實施保障等關鍵環節。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方案》附件對照《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結合西藏實際,形成《西藏自治區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該清單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6個方面,梳理出22項具體服務內容。我區新增醫療救助、兒童先心病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務,進一步豐富關愛服務體系。其中,醫療救助服務方面將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及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兒童先心病救助服務方面,提供免費健康體檢、基層巡回診療、兒童發育監測等篩查服務,按要求落實兒童先心病救助資助﹔法律援助方面則為經濟困難及符合法定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案件代理等服務。各地民政局將聯合相關部門,依據本地流動兒童實際需求制定發布地區清單,確保覆蓋范圍和實現程度不低於自治區標准,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等動態調整修訂。
區民政廳兒童福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民政部有關部署要求,堅持“三個賦予一個有利於”總要求,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見》,強化民政牽頭作用,深化部門協調聯動。通過提升流動兒童公共服務供給、心理健康關愛等水平,力爭2026年,全區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優化健全,關愛服務更精准有效,重點領域惠民措施更平等均衡,兒童信息台賬更精准,基層基礎更堅實,關愛保護整體水平明顯提高﹔2035年,關愛保護工作成效顯著,體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均等優質,流動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梁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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