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鼓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2025年05月13日10:09 | 來源:西藏日報

日前,記者從日喀則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日喀則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按照罰沒金額的5%計算,按此計算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給予獎勵﹔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
據了解,今年3月,日喀則市市場監管局下發了《日喀則市市場監管部門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與舉報方式、舉報人權利與義務、獎勵范圍與條件、獎勵原則與標准、獎勵程序、監督管理等。
《辦法》規定,對於生產經營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藥品,或者未依法進行許可、備案的食品藥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偽造、變造、冒用、買賣、出租、出借生產經營許可証件或者產品批准注冊文件的﹔使用禁用、未經批准的原料及其他物質或者不符合規定的原料及其他物質生產、加工食品藥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藥品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在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生產經營說明書、標簽、包裝不符合質量安全規定的食品藥品,或者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產地、冒用廠名、廠址、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者醫療機構從無証經營的企業或者個人購進藥品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社會公眾發現並及時舉報,經查証屬實並立案查處后,予以相應獎勵。
日喀則市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安全協調科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發現以上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12315平台等渠道及時舉報,進一步發揮社會共治作用,有效控制和減少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馬曉艷)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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