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大地惠風和暢
——近年來西藏環境空氣質量整體保持優良
近年來,西藏積極落實碳達峰實施方案,出台《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21—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開展重點領域減污降碳行動和重點行業溫室氣體碳排放核查,全區環境空氣質量整體保持優良。
2023年,全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5%,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准﹔臭氧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准。拉薩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准,優良天數比例為97.3%,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2位。日喀則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裡地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准,在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分別為第12名、第5名、第1名、第11名、第51名、第3名。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在優良狀態,達到一級標准。
今年上半年,全區7市(地)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6.9%,環境空氣保護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積極防控城市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
打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官網,“城市空氣質量(實時)”“城市空氣質量預報”專欄非常醒目。點進專欄,“AQI實時報”“AQI日報”和“城市空氣質量預報”報表一目了然。仔細觀察報表,不難發現,PM10、PM2.5、臭氧目前仍是影響西藏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
以拉薩市為例,除受河谷地帶、較干燥氣候等自然地理條件影響外,人口眾多、經濟發展較快以及工業廢氣、汽車尾氣、工地施工揚塵等排放量較大,導致城市細顆粒物、臭氧等相關污染物濃度偏高。
面對問題,西藏積極制定《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開展全區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專項調查監測和源解析工作,系統查清厘清污染來源、生成機理、傳輸途徑。實施《保持空氣質量良好規劃》和《“十四五”空氣和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建成應用機動車尾氣監管三級聯網平台,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准,完成7市(地)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劃定、編碼登記5109台,新增新能源車5225輛。推廣新能源公交車757輛、佔比85.34%。保持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零審批”,化石燃料燃燒產物CO的濃度有所下降。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已超過50%,位居全國前列。
持之以恆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2015年,國網西藏電力開啟了“藏電外送”新篇章。2020年,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組織簽訂“2021—2023年61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消納框架協議”,西藏水電、光伏等清潔能源通過雅中、邵沂、青豫、靈紹等多條特高壓直流進行逐年輸送至中東部地區11省(市)消納。
截至今年9月30日,西藏累計實現清潔能源外送154.22億千瓦時。
“‘藏電外送’不僅能助力西藏清潔能源最大規模消納和受端區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而且為西藏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發展優勢,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接續基地奠定了堅實基礎。”國網西藏電力董事長、黨委書記龔東昌表示。
西藏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優勢明顯。從排放端看,西藏重點耗能工業企業數量較少,人口密度較小,可再生能源豐富且持續加快發展,滿足了西藏消耗需求,還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外送電量。同時,社會對生態產品的認可度、需求量不斷攀升,西藏經濟社會發展逐漸與化石能源消耗脫鉤。
“以上現狀及趨勢,使得西藏的碳排放總量相對較低,且增長速度會逐漸減緩,從而有望實現西藏的碳達峰峰值不會太高,碳達峰的到來時間也不會太久。”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吸收端看,西藏林草資源較豐富,湖泊數量眾多,“南北山綠化”等人工造林力度持續加強,綠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所蘊含的碳匯能力越來越強,可開發的碳匯市場越來越廣闊,西藏在努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的同時,必將為全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貢獻力量。
近年來,青藏高原已整體實現碳中和,西藏積極開展水泥、有色、熱力供應和民航等24個重點行業碳排放核查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區已建電力裝機容量達758萬千瓦,清潔能源電力裝機佔比達95.1%。
嚴格開展執法監管與監測評估活動
2023年5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拉薩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並聯合上海、江蘇、黑龍江等省市環境監測中心和長江局監測科研中心等,通過線上、線下方式舉辦主題黨日活動同學共研。
根據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重點加強在生態環境監測垂直管理改革、網絡優化、能力提升、人才隊伍培養等領域合作,推進西藏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能力現代化。
“西藏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將以此次簽約為新起點,以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測能力現代化為主線,主動跟進對接、細化實化措施,切實把合作事項承接好、運用好、落實好,補人才短板、強能力弱項、填技術空白、破監測難題,推動合作向更深層次、更廣領域、更高水平邁進,以更高水平的生態環境監測支撐保障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上半年,西藏持續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組織開展大氣等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執法幫扶,累計查處包括大氣領域在內的環境違法案件50件、罰款857萬元。按月完成空氣等監測工作,累計獲取包括大氣領域在內的有效監測數據26萬余組。舉辦第四屆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大比武”活動。盤活“1+10+100”生態遙感監測網絡,開展661個生態環境監測樣地監測調查,組織7市(地)和17家社會檢測機構盲樣考核。(王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