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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瑪村的進階之路

2024年09月25日10:01 | 來源: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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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拉薩市城關區塔瑪村新貌。記者 張思雨 攝

  矗立在拉薩河旁的川藏青藏公路紀念碑,是318國道川藏線和109國道青藏線延伸后的交匯點。日前,川藏線聯合報道組來到距離紀念碑不遠處的拉薩市城關區塔瑪街道塔瑪村。

  巴黎奧運會的熱度,也傳遞到了這裡。一大早,不少村民聚集在村委大院,旱地龍舟、拔河、藏棋等比拼進行得熱火朝天。

  比比賽更讓人激動的,是眼前的生活景象。當地人告訴記者,如今的塔瑪村,集體經濟資產7億元,家家戶戶有房有車,孩子上學有獎勵,老人養老有福利,村民年底有分紅。

  這是一個怎樣的村子?村民們的生活過得咋樣?記者決定走進村子看一看。

  大膽破題—

  留存部分補償款,發展集體經濟

  “兩路”通車之初的上世紀50年代,塔瑪村所在地還是一片荒野林地。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拉薩河畔的紅旗公社誕生,藏語“塔瑪”即紅旗的意思。

  1985年改革潮起,“紅旗公社”5個生產隊各成一村,塔瑪便是其中之一。

  住的是土坯房、走的是泥巴路,和全國大多數農村一樣,塔瑪村的村民守著土地過日子。“那時,村集體經濟1萬元錢都拿不出來。”原塔瑪村黨委書記格桑卓嘎回憶說。

  進入21世紀,原紅旗公社的5個自然村又合並入塔瑪村。2005年,青藏鐵路全線貫通。搭上“綠巨人”,發展“跑”起來了。

  從這一年開始,隨著西藏大學搬遷,拉薩城市大規模向東延伸,征地、拆遷,塔瑪村迎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田地、山林、荒坡,征地補償分等級,如何平衡村民補償收入?農民沒了土地,以何為生?

  這是城市發展的必答題。沒有范例,沒有經驗,塔瑪村“兩委”大膽創新——不管實際補償款多少,村集體以最高等級每平方米240元給予村民征地補償。同時,按照一定比例留存補償款,用於發展村集體經濟。

  “步子邁得大,村民異議也不少。”格桑卓嘎回憶,為了給村民答疑解惑,村干部挨家挨戶做工作,村民大會前前后后開了3個月。

  征地3000多畝,帶著1.2億元的集體原始資金,塔瑪村建起了安置房、商品房、農貿市場、寫字樓、綜合體等,固定資產超5億元。

  大規模建設啟動,不少村民買了機械和車輛,隨后塔瑪成立運輸合作社,以巴桑次仁為車隊長的幾十個村民開起了貨運車、裝載車、挖掘機,“家門口,大家有錢一起掙。”

  2017年至2019年,建設高峰期,合作社有90輛車。“每輛貨車每年能掙30多萬元。挖掘機就不止了,可達60萬元。”巴桑次仁說。

  到2019年,塔瑪村已將當初留存的補償款全部返還給村民。

  再度探索—

  抱著金山找銀山,優化資源配置

  在塔瑪村的示范下,拉薩市“東延西擴南跨”涉及的地方,也開始集中力量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塔瑪村“兩委”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靠固定資產出租,一直坐享其成不牢靠怎麼辦?2018年,通過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塔瑪村發現,可能面臨收不到租金的風險!

  抱著金山,還要找銀山!如何將資源進一步優化配置,成為擺在村“兩委”面前的新問題。

  2021年,巴桑頓珠接任村委會主任,村“兩委”開啟新一輪探索。首先,塔瑪村將集體固定資產量化,按照原始股、貢獻股、成員股分類,將資產劃作411股,分發給原來的失地村民家庭﹔其次,將村集體的50多間商鋪,分到原失地村民戶頭,村民可自行出租或者經營﹔最后,村集體成立2家運營管理公司,將部分固定資產用於自營酒店、茶樓,還招錄了10余名本村大學生,幫助他們實現家門口就業,並為村委會培養后備人才。

  26歲的丹增強巴從國網西藏阿裡供電公司辭職,回到村裡的公司工作,負責招商。不久,塔瑪村的商場即將開業,在商貿公司工作過2年的索朗拉姆有運營經驗,正好派上用途。目前,她在村裡的公司從事財務工作,每月工資不少於6000元。

  如今,塔瑪村的固定資產從村集體所有轉為村民所有,村集體負責代運營,所有營收在年底扣除約30%的公積公益金用於公司經營成本開支,其余全部用作村民分紅和福利。“去年除去項目建設投資,500多名村民人均分紅1.4萬元。”巴桑頓珠說。不僅如此,村裡還承擔了村民養老保險費用,每年會給60歲以上老人發放2000元至3000元的補貼。

  隨著商場開業,塔瑪村的營收還將繼續增加,巴桑頓珠信心十足:“今年年底的分紅將達到人均2萬元。”

  對於未來,巴桑頓珠已有盤算:村“兩委”將全力運營好公司,把未租、待租、不好租的固定資產全部盤活,做大村集體經濟“蛋糕”,爭取將分紅再翻一番。

  (蘭珍 薛萍 馬國英 根秋多吉 彭琦 王香香 張思雨 琅珍)

  記者手記

  “躺平”不可能實現“進階”

  周輝

  說起塔瑪村,周邊一些集體經濟不發達的村庄群眾是羨慕的,認為“他們躺在了金山上”。不可否認,如今的塔瑪村村民幸福感非常強——住著別墅、開著汽車、拿著分紅。但他們並沒有“躺平”,而是在不斷奔跑,通過發展產業來做大村集體經濟“蛋糕”,帶來了村庄興旺、村民富裕的景象。

  塔瑪村的“進階”,既得益於改革開放的時代春風,包括交通發展的帶動助力,也離不開村“兩委”眼光前瞻、敢想敢干的闖勁。拿到征地補償款后,村“兩委”沒有抱著暴發戶的心態,讓村民坐享其成,而是拿出一部分作為“創業資金”,建起了安置房、商品房、農貿市場、寫字樓、綜合體等,通過產業振興,把資金變為資產,帶動塔瑪村全面振興,持續長久地惠及村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產業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產業振興是增強農業農村內生發展動力的源泉,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和關鍵。隻有實現產業振興,才能夯實鄉村振興的基礎,才能不斷鼓起農牧民群眾的腰包。塔瑪村的實踐值得借鑒。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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