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
推進“簡案快辦” 探索輕罪治理新路徑
為順應新時期刑事犯罪結構的發展趨勢,解決制約刑事檢察發展的深層次矛盾,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日喀則市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簡案快辦”工作機制,深入推進輕罪治理現代化。
7月3日,經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第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相對不起訴適用指引(試行)》及危險駕駛案件審結報告優化事宜。審議通過的內容,在提升辦案質效、規范辦案程序、促進司法公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為提高輕罪案件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充分發揮不起訴制度審前分流的作用,進一步構建輕罪訴訟體系,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規范相對不起訴制度的適用,深化輕罪訴訟體系中的起訴裁量機制。進一步規范公訴案件的起訴必要性,積極探索類案審查標准,制定《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相對不起訴適用指引(試行)》。明確自願認罪認罰是適用相對不起訴的前提條件,規定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詐騙罪4個常見罪名具體可以作出和不宜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情形,既為檢察官正確行使權力提供了參考和依據,又以明確規范的形式為權力行使劃定了邊界,從正反雙向實現檢察官不起訴權力行使的規范和指導。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日喀則市公安局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局,桑珠孜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聯合會簽《適用刑事速裁程序辦理案件工作機制(試行)》,旨在進一步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著力構建“一站式”執法監督管理新模式。日前,日喀則市刑事速裁法庭已投入運行,初步實現了繁簡分流、簡案快辦的工作目標以及輕罪案件刑事審理的“一站式”閉合。
此外,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針對危險駕駛罪的審查要點,結合工作實際探索適用表格式審結報告,確保“簡文書不減標准”,形成統一簡便的表格化審查報告,節省審查報告制作時間,提高辦案效率。
桑珠孜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訴前主導和審前過濾作用,與公安、法院輕罪案件的証據標准和無社會危險性不捕、相對不起訴標准及可提出緩刑量刑建議標准等達成一致意見,共同推動輕罪案件辦案質量提升。同時,將釋法說理貫穿於辦案全過程,以“刑事和解、多方調解、公開聽証、釋法說理、訴源治理”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以落實“三個善於”做好輕罪治理工作。( 旦增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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