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辦法》出台
2024年01月06日11:33 |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

近日,西藏自治區文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西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了《西藏自治區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旨在做大文化事業,做強文化產業,貫徹落實區文化廳“1181”工作思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人力資源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持續推動非遺工坊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該《辦法》。《辦法》的出台,為推動非遺助力鄉村振興,加強非遺保護,促進就業增收,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提升我區非遺工坊(原非遺就業工坊)建設和管理水平,將起到積極作用。《辦法》就非遺工坊的申報、認定、非遺工坊職責、管理與監督、獎懲等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明確,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的保護傳承開發利用,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辦法》明確非遺工坊申報流程與認定條件,在依法依規開展非遺項目中非遺工坊的保護傳承職責﹔明確自治區、地市、縣區層級管理范疇,確定各部門職責、規定示范點的獎勵與處罰機制。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各地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建立非遺工坊,在生產性保護的同時,解決了就業,促進了增收,助力了鄉村振興。截至目前,全區共有非遺工坊173家。
下一步,西藏自治區文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西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將指導各地相關部門做好非遺工坊的認定和管理工作,打造非遺工坊示范點,重點扶持一批特色鮮明、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非遺工坊,逐步建立穩定、長效的非遺工坊建設和運行機制,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持續擴大覆蓋范圍和人群,讓非遺保護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促進非遺保護傳承全面融入社會生活,提升鄉村文化振興。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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