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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法律作用 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

——解讀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

高敬
2022年08月31日10:16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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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30日初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這是我國旨在保護青藏高原生態進行的專門立法。為什麼專門制定法律保護青藏高原生態?這部法律草案有哪些看點?

  據草案說明介紹,我國青藏高原總面積約258萬平方公裡,涉及西藏、青海、新疆、四川、甘肅、雲南6省區的有關縣市區。青藏高原是世界上最高的高原,是全球氣候變化的關鍵區、敏感區,是世界山地冰川最發育的地區和亞洲多條重要江河的源頭區。青藏高原的生態系統質量與功能狀況直接影響到我國的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水資源供應、氣候系統穩定和碳收支平衡,在我國乃至世界生態安全中具有獨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青藏高原生態環境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草地退化仍較嚴重,冰川退化風險加劇,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沙化危害較大,生物多樣性面臨威脅,極端氣候增多,氣候風險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風險增加。應對青藏高原生態環境變化和生態風險,需要從國家立法層面加強青藏高原系統保護和生態安全風險防范,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依法守住國家生態安全邊界。

  草案說明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這項立法工作,於2021年組織開展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調研和立法論証,共提出8份調研和評估報告。法律草案起草工作中,准確把握立法定位,突出重點內容,針對青藏高原特定的、突出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系統構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同時,草案注重與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做好銜接。

  草案共七章六十四條,提出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基本原則、健全管理體制、構建生態安全格局、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強化生態風險防控、完善保障和監督等內容。

  草案確立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基本原則,緊扣主線,把生態保護作為區域發展的基本前提和剛性約束。草案明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應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堅持自然恢復為主,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修復﹔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科學防控、系統治理。

  圍繞構建青藏高原生態安全格局,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草案規定了青藏高原國土空間利用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資源開發准入等制度措施。

  圍繞全面保護和有效修復青藏高原高寒生態系統,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增強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草案對河流、湖泊、草原、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要素的保護作出規定,加強對三江源等核心區域重點保護,加強對青藏高原珍貴、瀕危和區域特有野生動植物物種的保護,規定了耕地保護、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防治、綠色礦山建設等制度措施。

  針對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影響帶來的生態風險,構建高效的應對、適應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體系,草案規定了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評估、自然災害調查評價和監測預警、重要冰川雪山封禁和凍土保護、重大工程生態影響監測、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防控外來物種入侵等制度措施。

  為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草案還明確了財政、稅收、金融、生態保護補償等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規定了績效評價考核、執法監督、司法保障和人大監督等制度措施。

  草案說明指出,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治理體系頂層設計,對這一特定地理區域的生態保護採取特別的制度措施,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修復,有利於加強制度設計的系統性與協調性,更好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依法解決青藏高原地區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災害風險防范、綠色發展途徑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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