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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藏自治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春明被開除黨籍

2022年04月27日11:07 | 來源:雪域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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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西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原西藏自治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春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春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信仰宗教﹔罔顧中央三令五申,收受私營企業主禮品禮金﹔利欲熏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委托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李春明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春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自治區紀委監委

(責編:旦增卓色、吳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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