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拉薩市中心城區禁止這些車輛通行

梁蘭

2020年06月29日10:55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西藏商報
 
原標題:下月起 拉薩市中心城區禁止這些車輛通行

  拉薩市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

  下月起 中心城區禁止這些車輛通行

  28日,記者從拉薩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從7月1日起,拉薩市北京中路等10條道路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車輛通行,違反規定的車輛將由生態環境部門、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執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適用於此規定。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 號)《西藏自治區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藏環發〔2019〕69 號)《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拉薩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拉政發〔2019〕51號)和《拉薩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拉環發〔2019〕27 號)規定,“各地依法劃定並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2020年6月底前完成”的要求,拉薩市生態環境局經研究,決定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

  什麼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呢?記者了解到,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排氣煙度檢測結果未達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標准的機械,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機械 (包括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非公路用卡車等)、農業機械、林業機械、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鑽探設備、雪犁機、機場地勤設備等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水泵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執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適用於此規定。

  記者了解到,7月1日起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為:林廓西路—北京中路—民族中路—民族路—金珠東路—江蘇路—林廓東路中段—林廓東路北段—林廓北路—林廓西路合圍區域。凡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單位、個人需向所在轄區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編碼登記,生態環境部門對完成信息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統一編碼規則發放非道路機械環保編碼。新購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在購置之日起30日內完成編碼登記。

  另外,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為全時段禁止通行,在禁行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生態環境部門、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農業農村、水利、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予以配合,並根據各自職責落實此項規定。

(責編:廉夢歌、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