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江村:實施《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 唱響新時代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主旋律

2020年05月25日10:23  來源:人民網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江村:實施《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 唱響新時代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主旋律

  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江村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江村接受人民網專訪,向人民網網友解答了西藏自治區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的相關問題和做法。

  人民網:2020年1月11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全票通過《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請問,西藏自治區制定出台《條例》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洛桑江村:制定出台《條例》,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和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精神的重大舉措,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生動實踐,是積極推動西藏自治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體現,是建設法治西藏的客觀需要,是順應全區各族人民群眾熱切期盼的客觀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族工作和西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召開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為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謀篇布局,作出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為做好西藏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開啟了西藏自治區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新時代。特別是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以來,區黨委團結帶領全區各族干部群眾,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和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這一著眼點著力點,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不斷鞏固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開創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經濟文化繁榮、社會全面進步、生態環境良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宗教日益和諧、人民生活幸福、邊疆鞏固邊境安全的大好局面。

  通過制定《條例》,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區黨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和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的生動實踐和重大成果,用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長期堅持,確保民族事務治理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有利於進一步動員全區各族干部群眾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團結奮斗。

  人民網:西藏並非首個開展民族團結立法的省區,但以省一級地方立法的形式提出“模范區創建”卻尚屬首個。如何理解“模范”二字所彰顯出的底氣和自信?

  洛桑江村:習近平總書記曾經明確要求,要“把西藏建設成為民族團結的典范”。典范,就是典型的模范、模范的典型。這次立法,我們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提出“模范區創建”,是有科學理論的、有社會基礎的、有堅定信心的。

  一是有科學的理論指導。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民族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論支撐和科學指引。這次立法,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和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更高標准、更嚴要求,突出模范引領,通過法規法條約束規范每一位公民的行為,推動各族群眾將民族團結從思想觀念轉化為言行舉止,做到表裡如一、言行一致,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讓思想和行動真正統一起來,使理論的力量轉化為實踐的成效。

  二是有堅實的社會基礎。眾所周知,西藏是一個以藏族為主體的多民族聚居區,有藏、漢、回等45個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口佔91%以上。一部中國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匯聚成多元一體中華民族的歷史。無論在哪個時代,民族團結都是西藏民族關系的主流,西藏各族人民的命運始終同偉大祖國的前途命運緊緊相連。西藏各族人民歷來具有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並肩寫下了維護祖國統一、抵御外來侵略、加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的濃墨重彩、波瀾壯闊的壯麗篇章。新中國成立后,在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各個歷史時期,全區各族干部群眾團結互助、攜手共進,孕育、創造、發展和弘揚以“特別能團結”為基石的“老西藏精神”,以“軍民一家、民族團結”為重要內容的“兩路精神”,涌現出了孔繁森、時代楷模玉麥鄉卓嘎和央宗姐妹等一批民族團結進步典型,形成了“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互相離不開”的生動局面,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已深深融進了西藏各族人民的血液和靈魂,成為推動西藏和諧穩定、繁榮發展的堅強保障和強大動力。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我們尊敬的老領導、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熱地同志獲得“民族團結杰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這更加堅定了全區各族人民“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的信心和決心。拉薩市、日喀則市先后成功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進一步深化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在西藏的成功實踐。這些都是我們制定《條例》的歷史基礎、群眾基礎和實踐基礎。

  三是有強大的工作合力。這次立法,我們重在突出人民意志,回應各族群眾對團結穩定的向往,體現鮮明時代特色和價值導向,彰顯西藏各族人民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攜手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同時,在立法中重在突出全面覆蓋、全員參與,明確界定社會、組織和公民在民族團結工作中的權利義務,讓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全社會、各領域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在各族群眾心中澆鑄起民族團結進步的鋼鐵長城。《條例》還明確規定實行“黨委統一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全面負責、各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協同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具體的工作舉措,壓實各方責任,有利於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人民網:今年5月1日《條例》已經正式實施了,那麼您覺得《條例》的實施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洛桑江村:通過民族團結立法,發揮模范引領作用,推動西藏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由示范向模范征程邁進,必將對西藏發展穩定各項事業產生深遠的影響。

  《條例》的實施,必將進一步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條例》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明確提出目標要求、任務舉措和常態化機制,明確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宣傳載體、宣傳方式等,明確要求推動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鎮、進村居、進學校、進連隊、進宗教活動場所等。這必將推動全區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作表率,推動執法部門加強宣傳闡釋,推動各族群眾積極行動起來,不斷提高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不斷增進“五個認同”,守護好神聖國土,建設好幸福家園,營造人人了解、關心、支持和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條例》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夯實反分裂斗爭的穩固根基。《條例》為依法有效治理民族事務提供法律支撐,為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下法治基礎,為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確保國家安全和西藏長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條例》明確規定立足西藏存在特殊矛盾的客觀實際,將旗幟鮮明反對分裂作為全區各族人民的共同責任和義務,對在反分裂斗爭中立場不堅定、態度不堅決,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的行為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這有利於進一步深入揭批十四世達賴政治上的反動性、宗教上的虛偽性和手法上的欺騙性,有效引導各族群眾與十四世達賴集團劃清界線並作堅決斗爭,切實筑就維護西藏社會穩定的銅牆鐵壁。

  《條例》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條例》規定要大力培育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典型,努力在夯基礎、推典型、擴影響上下功夫,用身邊的人和身邊的事感召人、激勵人,倡導見賢思齊,有效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激勵更多先進典型在不同領域、不同單位、不同層面不斷涌現。《條例》明確從日常小事入手,引導各民族在共同生產生活和工作學習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不斷增進感情。這必將有利於營造尊重各民族文化、尊重差異、包容多樣的良好社會氛圍,必將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地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讓“民族團結一家親”像格桑花一樣永遠盛開綻放,凝聚全區各族人民感恩奮進新時代、同全國一道實現全面小康和現代化的力量,譜寫好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西藏篇章。

  人民網:立法是定規矩、定方圓的神聖工作,是建立制度的重要活動。此次出台的《條例》,相較於過去的相關地方性法規立法有何新特點?

  洛桑江村: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確要求“圍繞地方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相較於過去的相關地方性法規立法,此次立法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把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作為治邊穩藏的基礎性戰略性重大任務,堅持守正創新,突出政治性、指導性、主導性、廣泛性和針對性,全面提升立法質量和效率。

  一是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西藏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民族團結立法工作,區黨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將民族團結立法確定為自治區2019年年度立法重點項目,自治區黨委書記吳英杰同志多次就民族團結立法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堅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及時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確保立法工作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二是始終堅持新時代地方立法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強對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立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力支持、周密協調、精心指導,確保了西藏民族團結立法高起點、高站位、高質量。有關領導、專家多次在立法方向、立法原則、立法技術等方面給予指導,確保了西藏民族團結立法質量的整體提升。

  三是充分發揮人大立法主導作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 委會及時成立民族團結立法領導小組,學習借鑒內地省(區、市)立法先進經驗,探索組建立法工作專班,在法規立項、草案起草、議案提出、草案審議、表決通過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嚴格論証、嚴格審議,有效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努力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

  四是始終堅持彰顯西藏特點。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權威的前提下,立足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西藏區情,突出西藏特色,強調實施以“神聖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主題的鄉村振興戰略﹔保護、傳承和發展格薩爾、藏戲、藏醫藥、唐卡等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將民族團結進步內容納入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規章制度,引導不同宗教之間、同一宗教內部以及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之間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團結友善﹔確定每年9月為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月,每三年舉行一次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表彰活動等,切實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五是始終堅持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識。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寬開門立法渠道,先后在區內外召開6次座談會,廣泛征求國家有關部委、曾在西藏工作的老領導、自治區7地市、有關部門、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140名專家學者及基層立法聯系點的意見建議1424條。突出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將審議《條例》作為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一項 重要內容,廣泛凝聚人大代表的集體智慧,充分反映全區340萬各族群眾的共同意志。

  人民網:《條例》的制定受到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下一步,西藏自治區將如何推動《條例》有效實施,把法律法規建立起來的制度優勢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

  洛桑江村: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西藏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實施落實工作,在全社會廣泛動員,全方位強化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的廣度、深度、力度,統籌推進相關工作,唱響新時代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旋律。

  一是強化普法宣傳。貫徹實施《條例》的前提是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我們堅持把學習宣傳《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和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實施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起來,為推動《條例》實施筑牢思想基礎、群眾基礎、社會基礎。要求全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深刻理解《條例》的重大意義和科學內涵,系統掌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要求各級各部門積極主動做好《條例》的宣傳闡釋工作,進一步准確把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系統應盡的職責義務和工作要求,推動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全方位介紹立法重大意義、講好立法故事、宣傳立法成果,推動《條例》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配套規定。《條例》確立的基本制度和規范,有的可以直接執行,有的已經有了現行規定但還較為原則,還需要更多配套規定予以細化。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傾聽基層意見、借鑒有益經驗,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模范創建等方面的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可操作、可執行的具體規范,保証《條例》有效實施,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邊穩藏效能。

  三是加強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在西藏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將監督檢查《條例》的普法宣傳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採取多種形式推動《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在《條例》施行一段時間后,還將持續開展對《條例》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系統評估報告實施效果,協調解決《條例》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升法規執行力,切實維護法律嚴肅性。

(責編:郝潔、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