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西藏將試行營造林先造后補

李海霞

2020年04月28日10:14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西藏商報
 
原標題:今年起 西藏將試行營造林先造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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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運准備種植的苗木。

  為筑牢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推進美麗西藏和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國土綠化的積極性,提升營造林質量,加快國土綠化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推進國土綠化行動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營造林工作實際,我區制定了《西藏自治區營造林先造后補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近日,記者從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了解到,今年起,我區將試行營造林先造后補。“營造林先造后補是指區內外各類建設主體依照招投標等程序取得營造林資格,並按照批復的作業設計先行籌資營造林,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量、質量等完成營造林任務,對其承包工程的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通過各階段驗收后獲得財政補助資金的營造林建設模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修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個辦法適用於在自治區范圍內從事營造林先造后補項目管理、設計、建設、監理的單位、個人等。”

  營造林先造后補項目建設主體包括各類企業、林(農)場、各類專合組織、營造林專業合作社、農牧民施工企業、集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等。記者了解到,我區規定營造林先造后補地類原則上包括區內各類宜林地,集中連片營造林面積原則上應在500畝(含本數)以上﹔除日喀則市、山南市、阿裡地區外,可放寬至200畝(含本數)以上。

  《辦法》提出,鼓勵個人、村級組織、合作社、企業等承包宜林荒山荒坡、荒灘荒地開展植樹造林。承包荒山荒坡、荒灘荒地植樹造林的,參照《西藏自治區營造林先造后補工程建設檢查驗收辦法》,經第3年竣工驗收合格后,依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確權頒証,並給予一次性補助。“會根據地形、地類和造林難易程度等進行補助,經濟林每畝補助1500至2200元,生態林每畝補助1500至2000元。”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各級林草主管部門還會根據營造林先造后補工程建設實施情況,對建設主體給予獎勵或處罰。營造林先造后補工程被評為優良工程的,對建設主體給予表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參與林草工程建設﹔營造林先造后補工程被評為不合格的,經整改后仍未達到驗收標准的,以及管護措施不到位影響造林質量的,將建設主體列入黑名單,停撥建設資金,3年內不得承建林草工程項目,並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追回經濟損失。

(責編:廉夢歌、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