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証書》4月27日起開始領取

梁蘭

2020年04月21日10:49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
 
原標題:《法律職業資格証書》4月27日起開始領取

  為做好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証書》的發放工作,根據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司法部有關要求,結合我區當前疫情防控形勢需要,20日,記者從自治區司法廳了解到,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証書》時間為4月27日至5月20日。

  因各地領取証書人數不同,發証時間在統一時間段內各地略有調整。《法律職業資格証書》領取地為出具2019年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的市(地)司法局(處)。具體地址以各市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或通知為准。

  記者了解到,此次領取方式和步驟為先預約領証,后到現場領取証書。今年,我區《法律職業資格証書》採取“網上預約、分流限額、分批領証”方式。領取人員應在4月22日至25日登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格申請平台(網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預約領証日期及時間。網上預約有困難的考生,可通過電話與司法行政機關預約領取証書時間。網上預約成功的領取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按照現場工作人員要求,依照網上預約順序或電話預約安排,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証件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填寫《2019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信息採集表》、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証書》領取手續,工作人員現場進行首次領証備案。申請人領到証書后,請仔細核對証書姓名、身份証號碼、照片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差錯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關工作要求,《法律職業資格証書》須由申領人本人憑身份証領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對於確因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本人不能預約前去領取証書的申領人員,由發証地司法行政機關代為保管其《法律職業資格証書》。因工作等需要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証書的,申領人可電話申請,有發証地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郵寄(傳真)証書復印件或出具相關証明。

  據悉,証書頒發時已進行首次備案(請注意檢查是否有工作人員簽章)2019年3月以后頒發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証書不需要進行年度備案。未從事法律職業的,待從事法律職業后,應於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証書》及職業証明到証書發放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變更備案。

  此次工作不含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等應屆碩士畢業生的人員。

(責編:廉夢歌、柴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