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各族干部群眾熱議宣傳貫徹《條例》

王菲

2020年01月20日11:28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
 
原標題:西藏各族干部群眾熱議宣傳貫徹《條例》

  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光榮傳統。今年1月11日,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我區各行業、各市地干部群眾歡欣鼓舞,熱烈討論,大家紛紛表示,《條例》的通過是西藏民族團結的一件大喜事,相信這會讓我們西藏發展得越來越好,一定要踐行好、遵守好《條例》。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周亦峰表示,《條例》的制定是西藏自治區黨委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積極響應時代要求作出的重大舉措。《條例》緊扣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致力於全面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把西藏建成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

  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立法處處長尼瑪卓嘎表示,《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要求,結合西藏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經驗成就,規范了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在推進民族團結進步方面的責任與義務。《條例》既體現了當下西藏和諧穩定的時代特征,又長遠持續引導社會各方面的行為,為把西藏建設成為全國先進的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提供了法制保障。

  《條例》立足西藏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取得的豐碩成果,提出推動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鎮)、進村(居)、進學校、進連隊、進宗教活動場所等,並組織開展模范地(市)、模范縣(區)、模范鄉鎮(街道)、模范村(居)、模范社區、模范單位的創建。 對此,自治區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宋博瀚認為,《條例》明確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家庭在創建工作中的責任,充分體現了民族團結的生活屬性和全民屬性。

  “《條例》的通過,對於我們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建設,特別是將民族團結進步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包括‘馬克思主義五觀兩論’教育,包括無神論和唯物論的教育結合起來,必將推動西藏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穩步推進。”西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尼瑪次仁說,《條例》的出台,明確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的工作機制,深化了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在創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是新時代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生動寫照,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和堅強意志。林芝市巴宜區覺木街道辦雙擁路社區居委會民族宗教委員更宗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做好民族團結工作,讓大家在一起多交流,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

  《條例》共8章48條,包括總則、工作職責、社會協同、宣傳教育、創建表彰、組織保障、法律責任、附則。山南市瓊結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曲杰表示:“作為一名基層工作者,內心感到非常高興。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開展民族團結就更有依據和保障,有了方法和路徑,下一步我們將逐條逐句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廣泛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創建活動,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責編:旦增卓色、柴濟東)